安徽:售電公司批零價差高于8厘,超額收益或與用戶二八分!
9月1日,安徽省能源局發布關于征詢社會公眾對《安徽省發展改革委 安徽省能源局關于加強2025年電力零售市場管理工作的通知(征求意見稿)》意見的公告,其中提到,售電公司要嚴格遵守電力市場規則及相關規定,依法合規參與電力市場交易,規范零售市場交易行為;積極履行企業社會責任,主動為電力用戶提供優質專業的售電服務。2025年9—12月,對售電公司批零結算價差高于0.008元/千瓦時的部分,以月結年清方式,由售電公司與其所代理的電力用戶按照2:8比例進行結算分享,電力用戶按當月用電量比例分享該部分收益。
鑒于該通知有明確執行期限,本次征求意見的截止日期為2025年9月10日。
此前,陜西、新疆兩地先后公布了當地零售市場批零情況,并披露了結算價格和批零價差的前30位售電公司名單。
陜西省發改委8月1日發文,明確建立零售市場超額收益分享機制,對批零差價超過0.015元/千瓦時的部分,按售電公司與用戶2:8比例分享。
詳情如下:
關于征詢社會公眾對《安徽省發展改革委 安徽省能源局關于加強2025年電力零售市場管理工作的通知(征求意見稿)》意見的公告
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電力零售市場管理工作,推動電力批發市場和零售市場價格傳導,省發展改革委、省能源局起草了《關于加強2025年電力零售市場管理工作的通知(征求意見稿)》,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
鑒于該通知有明確執行期限,本次征求意見的截止日期為2025年9月10日。請將意見發送至電子郵箱nyjdlc@126.com,并請注明來文單位、個人及聯系方式。
感謝您的參與和支持!
2025年9月1日
安徽省發展改革委 安徽省能源局
關于加強2025年電力零售市場管理工作的通知
(征求意見稿)
各市發展改革委,國網安徽省電力有限公司、安徽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,有關市場經營主體:
按照《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〈電力市場計量結算基本規則〉的通知》(發改能源規〔2025〕976號)等文件精神,為有效向電力用戶傳導一次能源價格信號,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電力零售市場管理工作,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各市場經營主體要加強對電力交易政策和市場信息的關注,提高參與市場能力和風險防范意識,共同維護電力零售市場良好秩序。
二、售電公司要嚴格遵守電力市場規則及相關規定,依法合規參與電力市場交易,規范零售市場交易行為;積極履行企業社會責任,主動為電力用戶提供優質專業的售電服務。2025年9—12月,對售電公司批零結算價差高于0.008元/千瓦時的部分,以月結年清方式,由售電公司與其所代理的電力用戶按照2:8比例進行結算分享,電力用戶按當月用電量比例分享該部分收益。
三、安徽電力交易中心要切實履行好市場監控和風險防控責任,加強監測分析,對經營主體違反交易規則、擾亂市場秩序等違規行為及時向電力監管機構、政府主管部門進行報告;進一步提高信息披露服務水平,提升零售市場競爭性和透明度;研究優化零售代理合同示范文本,促進電力批發與零售市場價格傳導。
四、實施過程中如遇國家出臺新的政策,按國家政策執行。
2025年 月 日
(來源:安徽省能源局)

責任編輯:葉雨田

